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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日前,青海省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青海省旅游民宿规范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逐步形成沿黄河龙羊峡-贵德-尖扎-循化流域、环青海湖示范区等一批旅游民宿集群,培育形成10个以上民宿经济发展示范村,打造50家以上等级旅游民宿示范户,实现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青海省将围绕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一环六区两廊多点”生态旅游发展框架,推动旅游民宿集聚布局。引导环省会西宁、环格尔木市等重点城市周边区域,精准对接来青游客和城市居民需求,全面提升旅游民宿品质、完善服务配套,打造高品质沿河湟文化旅游线并具有差异化的旅游民宿集聚带,建设青海湖示范区旅游民宿特色示范集群村镇。
鼓励青海省黄河流域重点地区、祁连山风光带、三江源、大柴旦等重点旅游区域和与青海省比邻接壤的甘、川、藏的交界地区,因地制宜开发旅游民宿村落、旅居小镇等旅游建设项目,打造符合青海特色品牌,极具地域特色民居建筑风格和文化元素的旅游民宿集群镇区。
在提升产品内涵方面,彰显青海省江河文化、红色文化、青绣文化和河湟谷地民俗等多元文化,发展城镇人家、黄河家园、红色小院、生态牧场、民俗客栈等主题的精品民宿。突出文化特色、情怀体验,将人文景观、历史建筑、民俗工艺、特色美食等充分融入民宿的开发设计中,打造具有辨识度高和故事性强的旅游民宿产品。以民宿开发为纽带,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非遗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融合业态,形成乡村旅游综合体,提升综合带动效应。
在规范管理方面,指导旅游民宿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相关公共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防灾、燃气等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基础上,制定与旅游民宿建筑、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保、服务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