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金融执行小组在阿里拍卖网挂牌拍卖的彭某某所有的花垣县城南综合用房以13629700元价格成功交易。
阿里拍卖网截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花垣法院本次网拍执行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彭某某于2019年12月21日签订借款金额为109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24日止。同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被告彭某某自愿用自有房产花垣县城南综合用房作抵押担保,花垣县同力选矿厂承担担保责任。该笔借款到期后,被告彭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诉至花垣法院,经审理终结,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未按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于2022年9月22日向花垣法院申请执行,后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花垣法院以终结本案方式结案。
2023年4月4日,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花垣法院受理立案后,及时启动挂网拍卖程序。根据诉讼标的大小,经税务询价后,确定拍卖参考价格为13629700元,拍卖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1日止。
此次网络拍卖成功,一方面突破时间地域限制,为当事人节省执行费用;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拍卖兑现法律白条,彰显公平公正的同时,有力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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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通讯员︱姚胜勇
编辑:梁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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